第三卷:第六章 恶魔契约(4/9)

约?东西写得这么密密麻麻的,你以为会有类看得下去吗?”

给我这样一吼,菲妮克丝却露出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,把手一摊,委屈道:“说得太好了,可是,连类都看不下去的东西,你以为恶魔会有耐把它看完吗?”

看来至少在这一点上类与魔族可以达成协议,对于那些会让、魔都昏昏欲睡的冗长条约,我们都视之为畏途,不想去接触。

菲妮克丝索收起了契约书,直接对我进行讲解。简单来说,我可以对她许五个愿望,代价则是用自己的灵魂来换。这些是与她易的基本条约,但假如一切真是这么简单,就不会有一堆大喊着“恶魔都是骗的王八蛋”的魔导师与妄想者,在怨恨中被带走灵魂了。

传说中,这些来诱签订契约的恶魔,就好比最黑心的讼师一样,最擅长玩弄文字游戏,在易契约中布满各种陷阱,如果不想所有愿望许完,自己却仍一无所有,那就得在这上特别小心。

事实上,这些恶魔也不是无所不能,否则世界早已经由他们统治,慈航静殿里那一票神职员也可以回家吃自己了。我们或许可以许愿“我要很多很多的钱”、“甚至我要永远也用不完的钱”,这些都可以实现,在满足客户物欲要求上,恶魔一向很慷慨,但是当许愿说“我要变成世上最有钱的”时,就会遇到问题,因为,目前当今世上的首富,说不定就是他们的另一个客户。

菲妮克丝所能承诺于我的,也只是在她能力范围内满足我的愿望,而这些愿望不包含“再给我五个愿望”、“我要变成地狱之王”之类的不合理要求。至于“变成天底下最厉害的武者”、“拥有不死生命”这类的蠢愿望,我也不会笨到去许,即使不用传说中的惨痛例子提醒,我也知道吃下猛药成为武功天下第一,但在一刻钟后七孔流血身亡;或是被变成骷髅活尸,从此永生不死的愚昧下场。

讨论花了颇长时间,但整个过程中,我却显得很悠哉,从容不迫。一来,我知道悠闲永远是谈判中的优势要素;二来,我确实没有什么事好着急的。我并不是一个无欲之,甚至还是一个很多欲望的,然而,那些愿望里,却没有什么需要冒着高危险去和恶魔签约的。

金银珠宝,对我的引诱力不大,虽然我也喜欢钱,但是只要这世上蠢还是那么多,我杀放火、偷抢拐骗,要从傻瓜手里骗到钱来,这实在太容易了。好歹我也是阿里布达的子爵万骑长,有地位之便,又学过术魔法书上的技术,要迷昏有钱,骗光他们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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